绿氢或将在2030年前具有经济性

联合国气候行动高级别倡导者发布《与气候目标一致的氢能部署指导原则》

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会议(COP26)召开前夕,联合国气候行动高级别倡导者发布了《与气候目标一致的氢能部署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勾画了有助于优化全球绿色氢气生产以实现2050年目标的路线图。

《指导原则》是联合国气候行动高级别倡导者GonzaloMu公式oz和NigelTopping以及联合国马拉喀什伙伴关系的全球伙伴长达数月的合作成果,旨在加强和巩固对氢能在脱碳进程中作用的认知,帮助利益相关者解决路径依赖、排放核算以及涉及健康和社会经济公平等方面的复杂问题,有助于简化清洁氢气的生产和使用,同时提高企业、政府和社区发展清洁氢能的行动标准。

作为全球能源系统脱碳的驱动力量,可再生能源制取的绿色氢气在过去几年中迅速增长,受到了广泛的欢迎。《指导原则》认为,虽然氢能在支持深度脱碳目标方面可以发挥关键作用,但在目前,它仍然存在诸多挑战。一方面,制氢存在不同路径,化石能源制氢的过程会排放大量温室气体;另一方面,氢的广泛和无目标应用可能会使全球经济脱碳的任务复杂化,因为目前与直接电气化等其他气候解决方案相比,氢的成本仍然较高。

为此,《指导原则》提出,氢能目前的部署应主要针对不存在其他解决方案的应用,“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在现有的气候解决方案面临技术障碍的应用中,氢具有替代化石燃料的巨大潜力,其中包括航空、海运、炼钢,以及长途货运。”

另外,需要优先考虑与气候目标一致的氢能部署。《指导原则》强调,氢气生产途径包括化石能源制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前者可能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碳排放,政府决策者应提供指导,规定氢生产途径和应用的范围;氢气生产商和消费者都应透明地传达其氢气生产和使用的资源、生命周期排放。

《指导原则》指出,可再生能源制氢是所有制氢路径中,唯一与实现“1.5℃”目标严格一致的选择。根据可再生能源制氢零排放的优势,所有地区最快将在2030年解决其经济性问题,并在大多数地区进行足够的投资。随着可再生能源供应链的脱碳,可再生能源制氢将不需要严格的政府监管和供应链透明度,以实现近零排放。而化石燃料氢面临着更高的“举证责任”,即生命周期排放可以被监测、监管和控制,为此需要严格的自动化测量和验证系统,以确保排放泄漏预防和捕获的高标准,这将进一步激励主要能源和工业公司关注可再生能源制氢。

此外,《指导原则》还提出,氢的商业模式方面,应根据现有解决方案的发展轨迹,从中长期视角进行判断,力求避免基础设施过度建设或低效建设。鉴于时间紧迫,决策者需要专注于启动目标项目,边探索边推进项目。另外,氢能的开发计划要实现透明化,确保对公民和消费者负责。

据了解,《指导原则》是马拉喀什全球气候行动伙伴关系(Marrakech Partnership for Global Climate Action)发布的气候行动路径的延伸,该路径是在专家、利益相关者和相关组织的参与下制定的,明晰了在2050年之前,每个行动者在每个10年中可以采取的具体可行的行动方针,以期实现每个部门的脱碳,同时展示了一种新的、开放合作的方法来应对能源和工业部门转型的复杂性,以努力实现全球温度上升低于1.5℃的目标。专家指出,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之间可以通过遵守这些原则来加强国际合作,通过接近零碳能源的应用以实现终端用能脱碳的突破性成果。

据悉,今年发布的“马拉喀什伙伴关系”气候行动路径,描述了能源领域如何转型,以在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将全球变暖限制在1.5℃。NigelTopping表示:“现在已经到了采取必要措施推进能源转型的时候了,高效、可靠、公平和快速地部署清洁能源以应对气候挑战至关重要。”

美国世界资源研究所所长丹·拉索夫说:“在防止超过1.5℃的灾难性升温方面,氢能具有重要作用。前提是氢气的生产清洁,并且巧妙地应用于难以电气化的领域以实现脱碳。为此,联合国气候行动高级别倡导者的《指导原则》为确保氢能投资完全符合气候目标提供了宝贵的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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