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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氢能相关政策汇总

时间:2022-05-27

4月,共有13条涉及氢能政策出台,包括1个国家级和6个省市级政策,分别在吉林、内蒙古、北京、广东、山东、福建等地区。

国家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氢能方面指出:攻克核心技术,增强创新发展动力。加快突破新型催化、绿色合成、功能-结构一体化高分子材料制造、“绿氢”规模化应用等关键技术,新型储能材料等前沿技术。鼓励石化化工企业因地制宜、合理有序开发利用“绿氢”,推进炼化、煤化工与“绿电”、“绿氢”等产业耦合示范,利用炼化、煤化工装置所排二氧化碳纯度高、捕集成本低等特点,开展二氧化碳规模化捕集、封存、驱油和制化学品等示范。

吉林省

4月22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其中氢能方面指出:到”十四五“末,形成省内消纳、外送和制氢氢3个千万千瓦级基地,主动融入氢能走廊建设。发挥长春氢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优势,对接白城风能、光伏发电制氢的价格优势,共建氢能走廊。支持吉林大学、中科院长春光机所等科研院所与白城市共同成立氢能产业研究院、建设氢能产业园区,谋划开通长春—白城氢能源客运专线,共同建设氢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城市。

内蒙古自治区

4月18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指出:到2024年,累计建设加氢站60座,燃料电池车辆推广超过3000辆,打造5个以上10万吨级绿色化工项目,到2023年,以乌审旗、鄂托克前旗可再生氢合成甲醇项目为示范,打造“液态阳光产业示范基地”

北京

4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其中氢能方面提到:拓展存量加油站综合能源供应及服务能力,试点建设“油气氢电服”综合能源示范站,积极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4月9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至2025年8月12日结束。

4月18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规范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运营管理工作,推动完成氢燃料电池汽车和加氢站发展目标。《运营管理办法》共三十一条,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加氢站经营许可管理、企业服务约束、站内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置等经营行为;同时在政府监管和法律责任视角,明晰了政府管理职能和违规处理方式。

4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其中氢能方面指出:大力推动加氢站建设。围绕氢燃料电池汽车用氢需求,按照“示范引领、区域辐射”的思路,2025年前建成投运74座加氢站,形成布局合理、适度超前、供需匹配、安全有序的加氢站供给保障体系。深入研究氢能应用布局。在城市副中心及昌平能源谷、中石油沙河科技园和大兴、房山、延庆氢能示范区等产业园区,探索开展氢能在建筑分布式供能、民用热电联供、储能调峰等领域应用。

广东省

4月21日,《佛山市南海区推进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发布,其中提出,到2025年,技术创新和产业体系方面,在质子交换膜、碳纸等关键材料领域实现核心技术和产业化突破,燃料电池8大关键零部件领域产品均通过第三方机构的综合测试,满足示范城市群车辆配套应用需求;燃料电池及系统产业化能力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扩大;产研能力、人才培养建设取得成效;南海氢能品牌进一步加强。氢能基础设施方面,建成投入加氢站不少于30座,制氢产能不低于20吨/天,车用氢气终端售价原则上不高于35元/公斤。氢能多元化应用方面,实现不低于3000辆满足示范城市群实施应用需求的燃料电池汽车推广,达到公交路线50条、有轨交通线路2条,投入氢能两轮车1000辆、叉车500辆,分布式发电系统、备用电源、冷热电联供系统装机容量超过5MW;在电氢融合、储能、工业应用等领域开展示范探索。产业政策和制度保障方面,制约产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和政策性瓶颈逐步破除,氢气制、储、运、加等环节政策进一步创新,产业创新可持续能力得到提升。

4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其中氢能方面指出:大力发展先进核能、海上风电、太阳能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氢能、储能、智慧能源等新兴产业。开展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氢气纯化、低温液氢、低压固态储氢技术研究加快催化剂、碳纸、膜电极等燃料电池关键设备国产化研制。

4月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其中氢能方面指出: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鼓励整车企业开发氢燃料电池汽车,引进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氢燃料电池整车企业,推动整车企业与氢燃料电池企业开展整车集成合作,率先发展自主可控的高可靠性氢燃料电池专用车和商用车,探索氢燃料电池高端乘用车产业化,加速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商用化进程。重点突破氢燃料电池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化,建立自主可控、技术先进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加快推进低成本、大功率、长寿命氢燃料电池商用化。

4月7日,揭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揭阳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其中指出,到2025年,将建设2座加氢站,在氢能产业链培育工程方面,依托揭阳市石油炼化、丙烷脱氢企业的制氢项目,加快培育从氢气制储、加运和应用的产业链。利用工业园区域优势,采取“先商后乘”的推广思路,优先在交通运输领域开展氢能应用试点示范,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示范,合理规划加氢站布局。结合炼厂优势整合利用大型化工氢源,提升规模化低成本氢源供给水平。积极推进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制氢,探索削峰填谷的氢电综合调峰站建设。

山东省

4月6日,山东省政府正式发布《“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其中,氢能方面指出:要实施强链补链专项行动。紧贴各地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统筹布局,突出重点,聚焦新能源汽车、风电装备、光伏发电装备、核电装备、氢能装备、储能装备等六大产业链。

围绕新能源装备制造领域较为薄弱的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海上风电主机、氢能及燃料电池核心装备等,精准招引一批“填空型”企业和“补充型”项目。重点推动吉利欣旺达动力电池制造、上海电气整机制造、亿华通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生产制造等项目开工建设,全力推进一汽解放新能源轻卡基地、明阳智能200台8-15MW整机制造项目、东德实业氢燃料电池罗茨式氢气循环泵研发及产业化等项目建成投产。

加强关键技术攻关突破。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原则,聚焦氢能、储能等重点领域,引导和支持优势企业单位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技术攻关。

立足山东省氢能产业发展基础,聚力打造以潍坊、淄博为龙头的燃料电池及关键材料产业集群和以聊城、济宁为龙头的燃料电池整车及氢能制储装备产业集群,支持枣庄建设锂电产业集群,年度新培育1-2家储备集群,争取入选纳库。

支持氢能混合场站建设。推动在高速服务区、港口码头、工矿厂区及公路沿线建设氢/油、氢/气、氢/电混合场站。支持利用符合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站点网络改扩建成具有加氢功能的能源合建站,在符合已有管理规范和安全条件前提下,对不新增用地的,无需另行办理加氢站规划选址手续。

福建省

4月18日,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漳州市“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其中氢能方面指出:积极布局氢能产业产供储用体系。

一是构建多元化氢能供应体系。利用古雷开发区等园区石油化工企业副产氢产能优势,大力发展氢气提纯与制备,加快布局建设工业副产气制氢项目;结合海上风电送出成本和消纳,有序发展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制氢,扩大制氢产业规模。二是引进发展氢气储运及燃料电池技术及装备。引进培育氢能龙头企业,就地发展氢气储运技术装备,为工业副产氢实现更大范围的应用;加强氢燃料电池及关键零部件环节技术引进和生产制造,壮大氢能应用和装备制造新产业。三是因地制宜推进氢能储运和示范应用。依托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等园区内的工业副产氢,拓展氢能储运和示范应用,在区域内布局1—2座加氢站,辐射工业园区以及周边县市燃料电池汽车用氢需求;发展氢燃料电池物流车、大巴车示范,开创省内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新场景。

来源:北极星氢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