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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加氢站最高可补1000万

时间:2021-11-13

近日,河南濮阳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濮阳市支持氢能与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简称《若干政策》)。

 

 

《若干政策》提出在培育产业集群集聚基地、支持龙头企业加快发展、鼓励企业搭建科研创新载体、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推进加氢站建设、加大应用试点示范、聚力引优做强产业链、加强氢能产业创新人才培育等8个方面大力推动濮阳市氢电产业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在加氢站扶持方面,河南濮阳市提出对新建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公斤的固定式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4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这是截止目前全国加氢站补贴力度最大的一则政策,可见濮阳市对推动当地加氢站建设的决心非同一般。

 

在应用试点示范方面,《若干政策》提出——

  • 重点推动氢燃料电池在公交车、物流车、环卫车、特种车辆等交通运输领域推广应用。

  • 鼓励市、县(区)政府(管委会)和中原油田分公司将氢燃料电池汽车纳入统一采购范围,新购置或更换的公交车、环卫车、物流车等要按照一定比例选用燃料电池汽车。

  • 逐步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在油区作业、重点工业园区等示范应用,有效减少作业车辆污染物排放。探索推进氢燃料电池在储能发电、石油化工和铸造加工等领域的应用示范。

  • 对本市购置公交、物流、环卫等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用户,单车运行里程达2万公里以上的,按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进行补贴。

 

在龙头企业扶持方面,《若干政策》提出——

  • 本地企业转型氢能与氢燃料电池产业,设备投资额度超过3000 万元的,给予设备投资额的10%补助。

  • 对企业新研发的氢燃料特种车辆车型进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一年内实现上市推广的,按照销售金额的2%进行奖励,单个企业本年度内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 万元。

 

在科研创新方面,《若干政策》提出——

  • 对涉及氢能产业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 万元、200 万元;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 万元、100 万元;

  • 对从外地搬迁至濮阳的省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给予搬迁费30%的补助和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的开办费补贴。

  •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 万元、30 万元。

 

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若干政策》提出——

  • 鼓励氢能与氢燃料电池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对企业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按照所获得专利权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累计不超过20 万元。

  • 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企业在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维权中胜诉的,按照核定后的律师费、调处费、诉讼费、咨询费、鉴定费、检测费等费用实际支出的50%予以资助,单个企业年度累计不超过10 万元。

  • 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企业以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出质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按不超过企业贷款利息额的50%贴息,单个企业年补助不超过20 万元,原则上一个企业连续贴息不超过3 年。

  • 支持企业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对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并在我市辖区内实施产业化的,每项奖励50 万元;

  • 对企业购买、引进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个人优秀专利技术并实施转化的(应属非关联交易),依技术交易额给予10%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 万元;

  • 对评为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50 万元、30 万元奖励。

  • 来源:濮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