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年底落实氢燃料电池汽车各领域应用
4月15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发布《推进美丽丰台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
文件提出,在蓝天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中,加快重点行业车新能源化,年底前完成研究制定快递车辆、轻型商超配送车辆新能源化工作方案。新增和更新的快递轻型配送车辆、轻型商超配送车辆80%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新增和更新的环卫车(应急抢险、扫雪铲冰车除外)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年底前轻型环卫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严格落实《环卫设施设备更新工作方案》要求,鼓励将使用8年以上的环卫车更新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
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为新能源车,年底前公交车基本实现电动化。新增和更新的巡游出租车(个体车辆和社会保障车辆除外)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年底前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电动化。鼓励新增和更新的网约车为新能源车。鼓励新增的包车客运车辆和更新的市内包车客运车辆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鼓励驾校C2培训车和考试用车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配合市级部门实施三环路内退出使用燃油旅游客车方案,逐步退出三环路内使用燃油旅游客车。打造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辆巡回旅游专线。鼓励新增和更新的市内旅游客运班线车辆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新增和更新的区属城市公园内摆渡车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新开工工地优先使用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或国六B排放标准的建筑垃圾车辆,基本不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在三环路以内区域的新开工工地(出土阶段除外),推动使用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建筑垃圾运输车。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部分不宜配备电动车的执法执勤用车等特殊需求除外)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区属国有企业新增和更新用车应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基本淘汰国四及以下柴油车(应急抢险、扫雪铲冰车除外)。
优化车(械)能源补给,年底前组织实施《“十四五”时期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规划》和《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和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将停车位及充电设施电气化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年底前实现平原地区公共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小于3公里,换电站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
持续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年底前完成推动混凝土搅拌站逐步提高矿建材料的绿色运输(包括铁路、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汽车)比例,鼓励搅拌站经营者使用纯电动或氢燃料搅拌罐车运输混凝土。配合市级部门推动城市轨道交通非高峰时段开展物流配送,推进地铁运输快递工作。
开展“含绿量”提升区级示范,推动创新引领,机动车(械)“含绿量”提升示范项目,年底前因地制宜加快推动轻型商超配送车辆更新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
在应对气候变化2025年行动计划中,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综合管理制度,强化低碳试点示范,年底前持续开展先进低碳技术项目试点示范。加大储能、绿电、新材料、氢能、碳捕集及利用、非二氧化碳治理等低碳技术开发研究创新。
来源: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