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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免申即享,加氢站最高补助500万元

时间:2023-05-18

安徽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2023年度省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补助类事项“免申即享”的通知》,提出支持加氢站建设。

根据通知,基本条件为:

(1)项目实施单位为省内企业。

(2)2022年1月1日以来,建成投用的日加氢能力1000公斤及以上(或用于工业用等特殊场景的撬装站和氢燃料电池船舶场景的加氢站,日加氢能力300公斤及以上)、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或用于工业用等特殊场景的撬装站和氢燃料电池船舶场景的加氢站,日加氢能力100公斤及以上)。

绩效目标为具备对应加氢能力并投入运营。

支持标准如下:

对建成投用的日加氢能力1000公斤及以上(对应用于工业用等特殊场景的撬装站和氢燃料电池船舶场景的加氢站,日加氢能力300公斤及以上)、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对应用于工业用等特殊场景的撬装站和氢燃料电池船舶场景的加氢站,日加氢能力100公斤及以上),按加氢站(撬装站)固定资产(不含土地价款)投资的50%给予补助,每站分别最高补助500万元、300万元,省、市(县、市、区)按照1:1比例分担。

此外,新能源汽车领域包括:燃料电池电堆、燃料电池系统及其关键部件。

根据通知,基本条件要求:

(1)项目符合2023年度支持方向。

(2)项目实施单位为省内独立法人企业,或由省内独立法人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或高校院所组成的创新联合体。

(3)项目实施单位围绕申报方向已取得至少一项行业领先的研发成果,并实现产业化或具有较好的产业化潜力。

(4)项目启动时间不早于2021年1月1日。

(5)项目实施单位此前已牵头承担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同一细分方向项目、尚未验收的,不予支持。

绩效目标为:

(1)完成研发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

(2)完成产业化阶段对应设备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

(3)项目实施周期内提交与研发内容相关专利申请获得受理数量不少于3项。

支持标准如下:

对经审核认定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20%的补助,单个项目省级补助金额最高1000万元。

来源:安徽省发改委